专长领域

联系我们

  • 姓名:廖大林
  • 手机:13761162021
  • 邮箱:liaodalin@foxmail.com
  • 证号:13101201510360399
  • 律所:北京盈科(上海)律师事务所
  • 地址: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181号盈科律师大厦

您当前的位置: 首页> 二手房屋> 买卖二手房违约怎么办?

买卖二手房违约怎么办?

来源:上海二手房买卖纠纷律师   网址:http://www.shesfmmhtjflaw.com/   时间:2018-07-11 16:07:06

分享到:0

一、买卖二手房违约如何赔偿?

1、首先得看你们当时签订的买房条款,是否涉及到违约金条款。

2、如果有详细的条款,你也同意不购买此房,可以按违约条款走。

3、如果没有具体的违约条款,需要与购房者沟通协商。同时也可咨询相关律师,对于违约的一个判定,最大程度挽回你本人的损失。

二、买卖二手房违约的情形有哪些?

1、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

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,但未办理过户手续,根据法律规定,原买房人有优先过户的权利,可以向法院请求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。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,并已办理了过户,那么出卖人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,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,这时买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解除合同,同时要求出卖人根据房屋差价赔偿违约责任。

2、出卖人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过户

在实际买卖过程中,很多出卖人在签订合同后认为房子卖得太便宜了,要求另外加钱过户。

在这种情况下,买房人应该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冻结所购房屋,进行财产保全,防止出卖人将房屋卖与第三人,进而使所签订的合同不能继续履行,同时要求法院判定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。

3、出卖人卖房后反悔并要求合同无效

在这种情况下,买房人如果在买房时已经知道了房屋还有其他共有人,并且未经过共有人同意而购买房屋的,在共有人要求判定合同无效时,是可以获得支持的。但如果是夫妻间的共有房屋,在房屋买卖合同中,一般是认为经过夫妻二人同意的。买房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。

电话联系

  • 137611620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