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长领域

联系我们

  • 姓名:廖大林
  • 手机:13761162021
  • 邮箱:liaodalin@foxmail.com
  • 证号:13101201510360399
  • 律所:北京盈科(上海)律师事务所
  • 地址: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181号盈科律师大厦

您当前的位置: 首页> 二手房> 二手房买卖原房主所欠物业费由谁承担?

二手房买卖原房主所欠物业费由谁承担?

来源:上海二手房买卖纠纷律师   网址:http://www.shesfmmhtjflaw.com/   时间:2015-07-17 14:07:32

分享到:0

        根据情况,原物业管理费用是在原房主与原物业公司之间发生的费用,与新的买受人是没有关系的。因此,应该由原房主承担。

   

电话联系

  • 13761162021